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月6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抓改革的关键,要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不仅亲自抓、带头干,还要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做到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扑下身子,狠抓落实。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关于加强党对地方外事工作领导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驻外机构领导机制、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对外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改革援外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方案》、《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的若干意见》、《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方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便利化改革方案》、《关于深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采编播管岗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听取了《关于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上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群团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的报告》、《重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群团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的报告》。
会议指出,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健康发展,对发挥民间智力、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引领社会智库建设,坚持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决策的重大课题开展咨询研究。要优化发展环境,拓展社会智库参与决策服务的有效途径,完善社会智库人才政策。要完善管理体制,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转摘自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