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企业投资“零审批”
此标志着民政部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3民政48号令)将正式成为历史,老友邦认为这是深化养老“放管服”的一项重要事件。
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企业投资“零审批”
7月1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定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措施,以“一网通办”更加便利群众办事创业。
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痛点难点,突出重点,把该放的权利放给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创业创新活力。
一是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等17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6项提请修法后取消。
二是年底前实现海关与检验检疫业务全面融合,统一申报单证、统一现场执法等。简化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改由海关直接使用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数据办理登记。
三是优化办税服务,大幅压缩企业办理纳税时间。不动产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年底前分别压缩至15个、7个工作日内。
四是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政府定标准、强监管,企业作承诺、守信用,最终实现企业投资一般“零审批”。
五是抓紧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的承诺,废止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严厉查处侵权假冒、违规收费等行为。
六是在全国逐步推开营商环境评价,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加大正向激励。
将部分地方实施的政务服务“一站式”办理、涉税业务“通办”、套餐式集成服务、“互联网+医保”、民生服务“指尖”办理、跨区域协同监管等28项市场欢迎、群众认可的做法向更大范围推广。
编制各级政府公共服务等目录清单,实行办事要件和流程标准化,推动在全国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办理。
深化改革,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加速
2018两会期间,民政部部长黄树贤接受新华网、中国政府网《部长之声》采访时说,民政部将深化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推动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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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培育健康养老意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基本需求,繁荣养老市场,提升服务质量成为当前阶段政府重要任务。
加快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各地要因地制宜设置改革过渡期,加快推进具备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到2020年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数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应不超过50%。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完善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建设和购置的养老设施、新建居民区按规定配建并移交给民政部门的养老设施、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改建的养老设施,均可实施公建民营。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方式,鼓励实行服务外包。
由于中美贸易摩擦、政府“去杠杆”等原因,我们今年碰到了一个非常复杂的局面,社会期待进一步放开医疗、养老、教育等领域,拉动社会投资、提升消费、进而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一方面养老服务业行政管制依然较多,民间有很多资本希望能够进入到这个领域但是进不去、准入难,跨区域经营难,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医养结合领域门槛依然较高,支付体系的改革速度离社会的期望还有很大距离。
另一方面,养老服务业局部市场供大于求、企业融资难、政策环境变化快、整体需求不足、欺骗老人的商业行为时有发生等。
产业界面临的复杂环境要求我们更需保持清醒头脑,不盲从、重视现金流、立足服务和创新、注重口碑效应;未来很美好,现实很残酷,毕竟产业的未来只属于活着的企业。
原创:桑榆 文章转自:老友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