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所有医院都得完成这件事——制定章程

2020年全国所有医院都得完成这件事——制定章程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国所有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1.什么是医院章程?是用来做什么的呢?

《意见》明确,章程是医院依法自主办院、实施管理、履行公益性的基本纲领和行为准则。医院章程制定工作的开展,对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医疗机构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公司管理等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以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建立管理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各项政策,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获得感和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

2.如何制定医院章程?

《意见》提出,医院章程试点工作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历史、现状和本地政策实际出发,结合医院功能定位、等次、规模等不同情况,科学制定章程,完善医院管理制度。

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公立医院章程要强调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公立医院责任,明确办医主体与医院的权利义务,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注重健康公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的健康需求,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进一步强化引领带动作用。社会力量举办的医院,也应当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原则,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明确公立医院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的举办和监督职责,明确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

《意见》提出,试点工作目标为到2018年底,全国各省份选择辖区内20%的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和10%的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开展制定章程的试点工作,探索形成引领发展、推动改革、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医院章程。到2020年,全国所有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工作。

3.医院章程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

《意见》明确,章程应当包含的有关事项,包括医院的举办主体、医院性质、党建工作要求、医院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等机制、经费来源等。

其中公立医院章程应当明确其履行公益性的具体要求,和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

对于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医院,章程中应当明确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内容。
此外,章程还需明确医院内部管理的组织结构及医院自主管理的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等。

4.医院章程产生程序?

《意见》指出,已经执业的公立医院要成立由医院党委、行政领导、医院各类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医务人员代表、相关医院管理专家、办医主体和上级主管部门代表组成的起草组,开展医院章程起草或修订工作。

新设置的公立医院申请执业登记时,应向执业登记机关提交包括章程在内的规章制度材料。

试点工作开始前已经制定章程的公立医院,应当将章程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并抄送同级各相关单位。

社会力量举办的医院,应当将其生效的章程报送执业登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