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行动新一年“考核指南”发布
近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发布《健康中国行动2021—2022年考核实施方案》。《方案》指出,考核结果由组织实施情况得分、指标水平得分赋权加总构成,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划分为优秀、良好、待改进3个等级。同时,各省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增加“自选动作”,制定完善针对下一级党委、政府和省(区、市)有关部门的考核办法,开展对所辖市、县和省级有关部门的考核。
《方案》明确,考核工作由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考核对象为全国31个省(区、市),以年度为周期,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在考核内容方面,组织实施情况主要包括协调推进机制、监测评估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宣传推广机制、支撑保障机制、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情况等;考核指标共计26个,分为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保障、健康环境5个维度。
《方案》指出,每年6月底前,各专项行动工作组及有关责任部门完成考核指标数据采集工作,并向推进办提供数据;各省(区、市)完成数据资料提供工作。在综合监测评估、抽查复核等情况后,推进办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对各省(区、市)进行打分排序,形成考核结果,报推进委员会审定。
《方案》强调,考核要突出主要指标,增强针对性和导向性,避免“大而全”。同时,要突出核心指标,减少单项任务考核,强化综合评价,提高考核实效。要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在统筹《“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中国行动任务要求,建立统一的考核指标体系,保持基本考核内容稳定性的同时,充分考虑各地特点和发展水平、发展空间差异,合理确定评价目标和方法,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方案》特别强调,不得篡改、伪造或者指示篡改、伪造相关统计和监测调查数据。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省(区、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