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不得变相取消、合并县级中医医院,改变其功能定位

三部门联合发文:不得变相取消、合并县级中医医院,改变其功能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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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指出,截至目前,尚有约12.86%的县级行政区域(不含市辖区)未设置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其中约一半为脱贫县和原深度贫困县,极大限制了中医药服务供给。
《通知》要求,以县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全面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特别是填补脱贫县和原深度贫困地区空白,将有效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不得变相取消中医医院

       根据《通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举办规模适宜的中医医疗机构,扶持有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医疗机构发展。不得在医联体等各类建设过程中,变相地取消、合并中医医院,改变其功能定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在事实上削弱中医医院。


         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

       根据《通知》,未设置中医医疗机构的县级行政区域(不含市辖区)应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县办中医医疗机构,统筹考虑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交通条件、就医需求等因素优先设置县级中医医院。如暂不具备设置中医医院条件的,可以设置县办中医门诊部。


       建立人才流动和培养机制

       根据《通知》,推进实施城市三级中医医院向县级中医医院轮换派驻医师和管理人员制度。
推广“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人才管理模式,鼓励县域医共体内人才柔性流动,逐步建立县级中医医院从人才、技术等多方面帮扶乡镇卫生院中医馆的机制,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和中医专长医师在基层执业,加强县域中医药人才供给。
《通知》明确,每个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建立1~2个传承工作室,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支持县级中医医院中医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


          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根据《通知》,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中落实中医药补偿机制,加强中医药服务价格管理,将适宜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政策,推进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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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县级中医医院的发展,国家各部门历来十分重视。在202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提出,对于中医药服务体系要加大支持力度,持续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中心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在基层办中医,进一步完善现有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


       具体要求:到2025年,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诊所)基本实现全覆盖,80%以上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水平。


       具体而言,到2025年,达到两个“100%”:


一个100%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


第二个100%是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中医适宜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