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与效率。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医师信息管理。


《通知》要求依托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发的“医通办App”等信息管理手段,强化医师执业信息管理,在信息安全、保护隐私、责任明晰的前提下,逐步实现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医师资格考试系统等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


《通知》强调继续并行使用医师电子证照和现行证照,明确两者具有同等效力。鼓励地方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鼓励医师通过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电脑端、手机端办理相关业务,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管理水平。


《通知》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宣贯培训,持续推动医师电子化注册和信息管理工作,需要说明的是,“医通办App”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上组织开发的手机端,供医师免费下载使用,其产生的数据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