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分类管理来了!

三级医院分类管理来了!

2020年12月30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北京市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创新功能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其中提出,要探索按照临床型、研究型、教学型和综合型的分类,对该市三级医院进行分类管理。

《实施方案》认为,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丰富,但由于激励引导政策不充分,一些强项和优势并没有得到很好发挥,致使研究创新发展后劲不足、保障政策不强、运行机制不活、投入与转化不够、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结合不紧密、信息汇聚集成度不高且挖掘利用不深等短板和弱项。

为充分发挥和释放医疗机构的资源优势和创新活力,加强顶层设计,根据所承担的医、教、研功能定位和实际发展情况,探索按照临床型、研究型、教学型和综合型的分类,对该市三级医院进行分类管理。

方案提出,引导和支持部分市属医院向研究型医院发展,调整考核方式,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科室及人员管理制度和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实现本市医疗机构布局合理、各类功能差异化接续递进、人岗相宜、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鼓励三级医院转型建设研究型医院

对于研究型医院,《实施方案》给出的定义是:研究型医院是指以临床创新研究活动为主要功能的医院,成果丰硕、影响巨大一般应为三级医院。

《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在“三城一区”(指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和北京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研究型医院,规划建设首都医科大学研究型医院,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研究型医院建设,医院建成后可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委托给具有研究型病房建设或药械临床试验经验的医疗机构进行运管。鼓励引导现有医院强化研究创新功能,转型建设研究型医院,2021年启动2所研究型医院示范建设工作。

除了试点建设研究型医院外,鼓励医疗机构建设研究型病房。医院依据签订的研究型病房建设协议,按照病床不少于30张、一般不超过现有编制床位数10%左右的要求,建设研究型病房。

可不对研究型病房进行医院平均住院日、床位周转次数、病床使用率以及相关费用指标等考核。利用2-3年时间,建成20-30个示范研究型病房,逐步将研究型病房建设成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药械试剂临床试验、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等创新活动的策源地,并为研究型医院建设积累经验,探索路径。

系列政策组合,推动研究型医院建设

为推动研究型医院建设,《实施方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包括实行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医疗卫生机构将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科研团队组建(含聘用)、科研绩效分配以及科技资源支配等管理权限赋予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在科研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

承担国家级和本市重大科技计划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组成员专职从事科研。在保证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所在医疗卫生机构同意后,科研项目负责人可到企业兼职从事与本人职务发明相关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医疗卫生机构对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所在科室的技术负责人实行全市、全国和全球公开招聘,要设置科研岗位招聘专职科研人才,逐步增加研究人员比例,形成支持重点科室和专业可持续创新发展的研究力量。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医疗卫生机构或重点专科(专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定。

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作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在市属医院绩效评价中,将科技创新相关指标权重由12%增加至15%,2022年增加到20%左右,与医疗功能评价指标同等权重,探索设立科技创新专项绩效考核体系,逐步将创新成果产出作为科技评价的核心内容。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将科技创新绩效评价结果与人员薪酬分配、高级职务评聘的推荐和中层干部任职考评等挂钩。

面向北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和会员,支持北京预防医学会和北京医师协会等设立科技奖项,支持北京医学会持续办好北京医学科技奖。对在疾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研究中创造新技术、新方法、新方案或在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市级奖励。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和人民生命健康,大力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积极申办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工程技术中心、国家转化医学中心等科技和卫生健康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科技项目支持。

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制剂上市难、难入医保、质量不统一等问题,要研究搭建医院院内制剂生产公共平台,加快一批群众欢迎的“明星小药”等创新医药产品转化应用。建立医院制剂委托加工、医院制剂成果转化等院企供需对接机制,促成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与医药企业之间的“一对一”合作。

加大行业专项投入,支持开展新发突发传染病的病原识别和诊断治疗防控规范(指南)研究、重大疾病防治干预方案和传染病流行病学预警预测模型研究、创新医疗器械开发、罕见病、抗肿瘤药物和干细胞等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引导创新成果优先在本市转化应用,在卫生健康“卡脖子”领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和解决方案。

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支持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与医药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社会捐赠和公益基金组织等各方共同出资的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市属三级医院按照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建立院内科技创新专项经费,用于专业建设、创新团队培养、项目研究、成果转化和科技奖励等创新活动。各区围绕2-3个公共卫生和临床专科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和发展。

强化机构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是医学科技创新的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科技创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科技创新工作。

医疗信息化共享开发是重点

《实施方案》提出以“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开发利用”为重点,一是加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推进医疗设备、医院信息系统、医学影像和通信系统、远程医疗系统和办公系统的数字化进程,逐步将病人的诊疗和健康信息、卫生经济信息与医院管理信息等进行有效的整合。

二是推进电子病历影像共享。设计北京市健康云,实现北京市电子病历、检验结果、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处方信息和电子医学影像共享,以及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其他信息互联互通。

三是鼓励引导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院建设。大力发展医学人工智能技术、信息网络技术、生物医药技术,推广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应用,通过政府统筹推动,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以企业技术为支撑,建立北京市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形成“1个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总平台+N个互联网医疗子平台+1个互联网医院公共服务平台”的格局,支持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为患者在网上看病买药用药提供便利。

发展智慧医疗、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建设智慧医院,2021年启动1所智慧医院示范建设,在创新中促进服务品质提升、管理绩效改善、相关产业发展。

当然,研究型医院并不是一个新概念,早在2013年,上海就提出,研究型医院是临床和基础医学研究结合紧密、转化医学机制完善、临床新技术不断涌现、疑难重症诊治技术优势明显、具有国际知名度的现代化医院。

要发挥研究型医院的辐射作用,建设科研创新、教育培训、交流合作、知识服务等平台,辐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全市医学科技整体水平。这也就是说,研究型医院要做临床和科研的“火车头”。2013年4月21日,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成立。

至于为什么北京现在提出医院分四类,也许一方面基于北京医疗资源丰富,在重大课题研究创新上应该成为全国领头羊和旗手。而另一方面,或许也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如一个爆雷惊醒了我们:对于科研创新,任何时候都不应该松手。(本文为《看医界》发布,转载须经授权,并在文章开头注明作者和来源。)